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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和创新,科技型中小企业已成为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为了鼓励和支持这些企业的发展,各级政府和相关机构纷纷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然而,为了确保这些政策的公平性和有效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评价显得尤为重要。本文将详细介绍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评价流程,以便企业更好地了解并参与其中。
企业按自愿和属地原则参与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参与企业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和《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指引》的有关要求,严禁弄虚作假。参加评价的企业应按照以下步骤如实进行评价。
(一)注册登记。
用户访问“政务服务平台”,注册基本信息(已注册企业无需重新注册,原账号继续有效)。选择“服务事项一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点击“我要办理”登录办理。
(二)自主评价。
1.信息填报。注册成功的企业登录“政务服务平台”,点击“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事项“办理入口”按钮,按要求在线填报《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自主进行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企业填报信息及上传文件不得涉及国家秘密。
2.企业自评。企业填报信息和证明文件齐全且自评结果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的企业可提交《信息表》,并应同时上传有法定代表人签章和加盖企业公章的《信息表》扫描件单页。企业对所填报信息和上传文件的准确、真实、合法、有效性承担有关法律责任。
(三)信息确认。
省级科技主管部门组织评价工作机构对企业提交的《信息表》及相关附件内容是否完整且符合要求进行确认,形成《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审核表》(以下简称《审核表》)。《审核表》包括以下内容:
1.《信息表》首页是否有法定代表人签章、企业公章;
2.《信息表》内容是否完整;
3.《信息表》中信息与相关证明文档是否一致;
4.《信息表》其他问题说明(如果有,请评价工作机构填写具体内容)。
《信息表》内容完整且符合要求的,信息确认通过,在线提交至省级科技主管部门;上述内容有一项信息不完整或不符合要求的,在线通知企业进行补正后再行提交;《信息表》中内容不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第六条规定的,则不通过。
(四)名单公示。
省级科技主管部门汇总通过企业名单,按批次生成公示文件,同步在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服务平台(网址:www.innofund.gov.cn)和省科技厅网站(网址:gdstc.gd.gov.cn)上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异议的由省级科技主管部门组织评价工作机构进行核实处理,并在线填写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公示异议核实处理情况表,相关结果在线告知企业。
(五)企业公告。
公示无异议和经核实排除异议的,由省级科技主管部门赋予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入库登记编号在线自动生成,包括为18位数字或字母(4位年份+6位行政区划代码+1位企业成立日期和自评日期标识+1位直接确认标识+6位系统顺序号)。公众可通过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服务平台查询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
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是一项非常严谨的工作,企业在做评价的过程中一定要认真谨慎,避免因为在某些地方不符合要求而被驳回。当然如果觉得自己处理很麻烦,也可以私信小编帮忙申报。